1、单位计生证明;
2、结算发票原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门诊报销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主色教育单),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出院证或诊断证明。
四、郑州非定医疗机构点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剖宫产)、出院小结);
5、费用汇总清单;
6、急诊诊断证明;
7、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五、郑州异地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结算发票原件;
2、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生产记录、出院小结)。
5、手术记录(剖宫产);
6、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与本人交通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郑州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一、产前检查(围产保健)
1、缴纳满9个月报销1200元;
2、不足9个月,最多报销800元
二、生育医疗费(生产费用)
1、正常分娩2200元;
2、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
3、异常分娩(难产)
①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
②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600元。
4、剖宫产
①三类定点医疗机构为4500元;
②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4300元。
备注: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补助打包为5000元。
三、生育津贴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