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今年以来区级领导共进行警示提醒、告诫约谈、主体责任人谈话44人次,运用“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处置205人。持续开展农村“微腐败”治理行动,聚焦“三资”管理、民生惠民、土地征收等关键领域,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6件,党纪处分20人。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严厉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立案25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的19个单位、115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区属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下朱庄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吴宝生同志、王庆坨镇人民法庭副庭长吴文山同志先进事迹。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召开了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区级领导、处级干部900余人分批参观了全市警示教育主题展,组织50名处级干部赴天津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为全区处级以上干部编印下发了《2016年中共天津市纪委案例通报合集》《武清区“两规人员”严重违纪案件剖析与警示》,为全区5万余名党员干部编印下发《区警示教育材料汇编》,对160余名新任职干部进行了廉政集体谈话并签订《廉政承诺书》。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19起不作为不担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了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我们虽然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主体责任层层抓落实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一定程度还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对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理解把握还不到位,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上还存在欠缺;“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构筑起来,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招法还不够多、不够实,在运用正向激励与追责问责等激发干事积极性方面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奋力开创京津卫星城、美丽新武清新局面,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武清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