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落实“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各股室各负其责、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局领导班子、股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廉政建设三级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签订《2016年“一岗双责”目标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细化责任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县审计局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方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逐条逐项分解落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的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到审计监督当中。
(三)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推进审计干部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履行审计职能与各项工作职责,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我局制定了相关的学习、会议制度,并要求全体干部严格执行,履行审计工作“八不准”、作风建设“十不准”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坚持办公用房按标准配置,超标部分一律清理腾退,严格执行公款消费各项规定,禁止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控“三公”经费开支。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二、加强权力制约,落实廉政责任。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定执行党的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重大资金使用、重要事项审批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对权力监督。着手梳理我局公共权力范围,规范权力运行,对审计行政职权、责任“三张清单”进行全面清理和优化,编制了依法行政职权目录,制作了行政职权流程图,明确我局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责任,并在网站公示,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拟定了《青神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通过清权确权、风险查找,制定防范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健全权力运行效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