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四川自主招生2019-05-20 12:01:36王新老师

(1)经所在中学审核盖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1份

(3)中学成绩认定表(学业成绩须由中学审核盖章)

(4)高中阶段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复印件1份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五、考核办法

1.初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学科特色以及自主招生考核相关要求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

初审通过名单将于4月底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学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收费

通过初审的学生缴纳报名及考核费,缴费标准:130元/生(缴费标准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

3.考核

考核方式为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含综合测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部分。综合面试根据专业学科特色以及培养要求,主要考查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情况。

综合面试时间:2015年6月11日

综合面试地点:四川农业大学成都校区(成都市温江区惠民路211号)

4.考核成绩:总分100分,其中,综合测试成绩60分,综合面试成绩40分。

注意事项:考生参加考核时须现场出示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核面试。

六、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入选

我校将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拟定具备自主招生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2.公示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将根据考生学科专业特长确定考生可报考的相应专业范围,专业须在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范围内选报。考生名单将于6月22号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川农业大学招生信息网及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七、志愿填报

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

八、录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同科类省定录取控制线。

九、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835-288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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