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及退休养老金计算办法说明

事业单位2019-08-04 17:13:47李天扬老师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缴费比例】:20%(部分城市为19%)
【个人缴费比例】:8%
【缴费基数规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政策以各省市规定为准),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退休养老金计算

一、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概述。

1、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2、基础养老金又称社会性养老金,它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计发办法规定,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 即: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十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本人缴费年限 ×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我国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概念,是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计发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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