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差旅费报销标准,江苏公务员事业单位差旅费标准

事业单位2019-08-04 17:13:37李天扬老师

《差旅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是出差人员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员可按照规定等级或规定等级以下级别乘坐交通工具。对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以及其他下调乘坐交通工具等级的情况,对出差人员不予以额外补助。

八、出差人员应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而改乘软卧的费用报销问题

出差人员原则上应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如需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并且乘车时间超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批准,可以乘坐软卧,城市间交通费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九、扶贫人员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补助问题

按照国家、省要求统一组织开展扶贫工作的,扶贫人员在驻村扶贫工作期间,如自行承担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可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以及派驻哈尔滨外项目施工现场、封闭办公、驻点工作等工作时间在1个月以上,不宜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的,工作期间补助标准可以参照驻村扶贫补助标准执行。

十、工作人员调动搬迁,到外地实习、支援和挂职锻炼的费用报销问题

(一)工作人员因工作调动需异地任职而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给予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二)工作人员到外地实习、支援和挂职锻炼的,在外地实习、支援和挂职锻炼期间不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在外地实习、支援和挂职锻炼期间出差的,由派出单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因工作人员所在单位要求,在单位所在地与实习、支援和挂职锻炼所在地之间往返的,由所在单位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

(三)单位派工作人员到外地脱产学习的,派出单位可按规定报销学习报到和学习结束返回发生的差旅费各一次,脱产学习期间不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因单位要求,在单位所在地与脱产学习所在地之间往返的,由单位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差旅费。

(四)工作人员休假期间因私外出的,不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

十一、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出差,往返于驻地和机场之间的交通费用报销问题

《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办法,往返于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用,应在按规定报销的市内交通费中统筹解决,不予额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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