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招生方案及优惠政策实施意见

上海中考2019-05-20 12:20:35李一老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7〕20号),现就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计划管理

2017年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初三学生约7.4万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率预计为98%。

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单列,所有计划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单列,其中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学生的计划(不少于学校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的50%)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

市教委负责招生计划的统筹、下达。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和录取过程中的微调。各区、三线单位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以及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计划。所有计划调整,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报名

2017年本市中招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6〕69号)。

三、志愿填报

201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分为“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和“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两部分。

(一)提前招生录取志愿

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1)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提前招生录取志愿”类别顺序如下:

1.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和市特色普通高中自荐生:推荐生和自荐生分别可填报2个志愿。

2.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1个志愿。

3.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3个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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