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以外籍身份报名且参加2017年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参加本市提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参加考试后,由区招考机构根据公布的外籍学生招生办法,组织其填报志愿意向。区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志愿意向统一安排至相应高中学校入学。
对于希望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外籍学生,由学生本人向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经招生学校汇总后统一向区招考机构办理录取手续。
所有入学的外籍学生不列入学校招生计划数,其收费标准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本市公办中小学幼托园所接受外国学生(幼儿)收费管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8号)执行。
(八)为便于全市统一管理和招生学校的择优录取,应建立完整的初三学生档案资料(清单见附件4),学生档案资料将逐步实现电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