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符合中招报名条件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报我校自荐生招生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综合素质评价的各项指标达到优良,或在初二、初三阶段获市、区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称号的学生。
(2)个性特长鲜明,进取精神强的学生。
(3)思想品德优良,责任意识强,积极参与学校、社会活动的学生。
(4)心理品质良好,自主学习能力强的学生。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填报方式:报考考生须在在5月11日10:00—13日1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网址:(www.shmeea.edu.cn) 。
(2)登录南洋网站:自荐生必须在5月13日16:00前完成“南洋中学报考信息(自荐生)”的填写和上传工作(详见南洋中学网站招生专栏,网址: www.nygz.xhedu.sh.cn)。
(3)选拔办法: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网上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提供的材料,按照学校自荐生招生要求,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定自荐生招生面试名单。我校于5月17日18:00前,向被确定面试的考生发出面试通知(电话通知)。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市教委文件规定的计划,选拔确定自荐生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预录取考生名单。
5月25日12:00—28日12:00通知自荐预录取考生签约。
参加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考试成绩须达到本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预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7月下旬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面试要求:5月18日(周六)下午,学校进行招生面试,学生携带学生证及有关资料原件(验证完毕由学生自行带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选拔出部分优秀学生作为学校自荐预录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