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现阶段中国民营企业最缺乏的并不是民主,而是权威和秩序。所以民营企业首先必须建立起强有力的秩序,建立起高度的权威,必须有俾斯麦和李光耀那样的铁腕手段。
因此,凡有违纪行为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管理制度, 决不能姑息纵容。迁就和宽容决不会让违纪员工心存感激而改邪归正,反而会使其变本加厉。因此,只要一出现违规行为,就要立即给予严厉的惩罚,出拳要快、下手要狠、力度要猛、气势要强、压力要大,一定要有新加坡鞭刑那样的震慑作用。一旦有违规行为出现,就要一鞭子抽过去,而且一定要见血,要让违规者感到切肤疼痛。只有这样,公司管理才能够井然有序。只有当民营企业90%以上的员工达到中专或大专学历时,鞭刑才能够废除。但是,严刑峻法必须在员工权益和基本福利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进行,必须是执行公开颁布的各种管理制度;各种处罚措施和手段必须有明文规定的依据,处罚的过程也必须公开化和程序化;必须是法制,而不是人治,;必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企业可以没有民主,但必须有法制。
权威主义是建立在法制和可预知规则基础之上的权威主义,而绝不是封建帝王式随意化的生杀予夺。
规则的建立并不困难,难的在于执行。而执行规则的最大难度在于老板本人和高层干部是否能够以身作则。
老板本人的规则意识是整个公司规则化推进工作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很多民企出现的情况是:职业经理人一边建立规则,老板和家族成员一边违反规则。最后,规则变成了人人都可以践踏的一纸空文。
不要认为建立规则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民企推行规则化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过程中必然出现反复。只有经过无数次教训挫折之后,人们的规则意识才能逐渐形成。
建立规则之后就一劳永逸的思想是一种天真的幻想。规则的最后确立是在无数次的违反规则和纠正违规行为的互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职业经理人和企业高层管理者员必须有足够的耐心。
一开始只制定能够做得到的规则,即最简单化规则。切忌贪多求快,决不要颁布很多以目前实际情况做不到的规则。通过最简单化规则的落实到位,使公司形成一种牢固的规则文化。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民企研究中心民企治理专家曾水良认为,这种规则文化实际上就是战场上的突破口。一旦真正形成规则文化这一突破口,就可以全面扩大战果,将企业全方位的规则全部建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