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体格检查由省军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省高招办积极配合。面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实行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三种。体格检查各项结果(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体检项目和辅助性检查除外)当场告知考生本人,省军区招生办将于7月4日晚通过海南省考试局官方网站公布体检合格者名单。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只公布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和只能由考生本人现场查询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在2015年7月5日8:00-11:00,由本人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一八七医院体检中心八楼查询体检结果,对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指挥专业合格者,非指挥专业也合格;仅非指挥专业合格者,不得录取到指挥专业。
8、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以何种方式录取?
答:政治考核、军检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的投档录取。省高招办根据省军区招生办提供的政治考核、军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的志愿和分数,区分性别和指挥、非指挥类,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进行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由院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
9、军校新生入学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新生入校后,由院校组织政治考核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每月按标准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第二、四军医大学招收学员的为预备军官学员,学员入学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择优选拔为军队干部分配到部队工作。
10、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是否影响其它批次的录取?
答: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均在提前批次录取,普通高校的录取在提前批次的录取结束后进行。填报了军校和国防生志愿,但不具备军校学员和国防生录取条件或因计划限制未能录取的考生,不会影响其它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从某种意义上讲,报考军校或国防生,使考生多了一次录取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