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您的孩子三年以后高考一定在一本以上,否则巨额赔款。我们是全县第一家敢和家长签合同的学校。”——日前,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二中的告示火了。
其中提到要针对全县前2300名优秀学生开展合同制培养计划。若高考成绩未达一本,将给予1万到5万元的赔偿;若考入名牌学校,则给予10万到30万元的奖励。目前,合同制培养计划已被紧急叫停。
该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热议。
同时根据同该告知一起传出的《淅川县第二高级中学优秀学生培养合同》,其列举的多重“承诺”,更是令人哑然。
合同内容显示:中招成绩在县前2300名的不仅免除三年学费,家庭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000元和高额奖学金,家庭特别困难的可安排学生家长在校内就业,方便照顾学生读书。
1、中招成绩在县前500名的,三年后高考成绩未能入“985”院校最低录取线的,学校一次性赔偿5万元;2、中招成绩在县501~1000名的,三年后高考成绩未能进入“211”院校最低录取线的,学校一次性赔偿3万元;
3、中招成绩在县1001-2300名的,三年后高考成绩未能进入一本线的,学校一次性赔偿1万元。
4、若三年后考上清华北大,学校承诺将动员各种社会力量资助学生30万元,考上人大、浙大、科大、交大,武大等名牌院校,将资助10万元。以上学生另外将获资助一台平板电脑,一部名牌手机,供上大学使用。
近年来,“抢生源大战”早已屡见不鲜,但像该校这样敢打包票的,还真不多见。这样的做法,本质上是违规争抢生源。这看起来有些无奈:淅川二中并非当地最好的中学,招生并没有太大优势,所以想通过这个合同制培养计划来吸引优质生源。
但违规就是违规。今年5月16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招生工作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