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时间:2016年6月11日至13日。
3、考核方式:学科基础测试和学科特长测试。
(1)学科基础测试:重点考察学生的数理思维能力,测试科目为数学,满分200分。
(2)初次排名:考生依据学科基础测试成绩和我校公布的各招生专业(类)计划,在报名时的招生大类中填报具体招生专业(类)志愿。学校根据具体计划和学科基础测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考生进入各具体招生专业(类)学科特长测试的资格和初次排名等级,等级分为四等。招生专业(类)计划根据各招生大类报名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
(3)学科特长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研究的能力和素养,测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等,具体以测试公告为准。根据考生成绩进行等级评定,分为A、B、C三等。等级评定规则为:A:各招生专业(类)组前15%;B:各招生专业(类)组15%-85%;C:各招生专业(类)组85%以后。
4、资格确定: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确定合格候选考生并给予最终等级,等级分为四等。最终等级根据初次排名等级和学科特长测试等级综合确定,确定规则为:
学科特长测试等级为A:考生最终等级在初次排名等级基础上升一个等级(一等不变;二等升为一等;三等升为二等;四等升为三等);
学科特长测试等级为B:考生最终等级保持初次排名等级不变;
学科特长测试等级为C:考生最终等级在初次排名等级基础上降一个等级(一等降为二等;二等降为三等;三等降为四等;四等不变)
5、结果公示: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备案。
五、录取原则
获得东南大学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需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中A志愿)报考东南大学,可享受优录政策如下:
1、一等:高考成绩达到考生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2、二等:高考成绩达考生生源地东南大学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江苏考生为20分(含)以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即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