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录取分数线

江苏自主招生2019-05-20 12:02:41王新老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我校特制订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领导机构

本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确定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三、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6年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不少于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四、招生专业

考生须根据高考报名文、理科类,选择报考与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及兴趣爱好相关的一个学院(部)及专业(类),各学院(部)招生专业(类)具体如下:

学院(部)专业(类)名称高考科类笔试科目优录政策类型及说明
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类文科语文、历史享受优录政策1
凤凰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类文科语文、英语享受优录政策2
社会学院历史学(师范)文科语文、历史享受优录政策1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文科语文、政治享受优录政策1
教育学院教育学(师范)文科语文、数学享受优录政策1
外国语学院朝鲜语文科语文、英语享受优录政策2
数学科学学院数学类理科语文、数学享受优录政策1
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物理学理科数学、物理享受优录政策2
物理学(师范)理科数学、物理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材料类理科数学、化学享受优录政策1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类理科数学、物理享受优录政策2
电子信息学院信息工程理科数学、物理享受优录政策2
机电工程学院机械类理科数学、物理享受优录政策2
沙钢钢铁学院冶金工程理科数学、化学享受优录政策1
金属材料工程理科数学、化学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纺织类理科数学、英语享受优录政策1
轻化工程理科数学、英语
城市轨道交通学院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理科数学、物理享受优录政策1
医学部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五年制)理科物理、化学享受优录政策1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医学部基础医学与生物科学学院生物科学类理科物理、化学享受优录政策1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或生物
医学部药学院药学理科物理、化学享受优录政策1江苏考生高考需选测化学
中药学理科物理、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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