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

户口政策2019-05-19 11:34:29王新老师

2018年泰安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

泰安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政策内生育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本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

4、符合一孩生育规定。

5、符合二孩生育规定。

一岁以内的新生儿入户应具备的资料: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亲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纸上,母亲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纸上,各1张。)

3、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非婚生育等情况除外);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社会抚养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张;

6、处理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7、5寸全身彩色照片1张;

8、派出所《申请入户批示表》1张。(在计生办拿)

9、《婴儿入户申请表》3张。(在计生办拿)

一岁以上的新生儿入户应具备的资料: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亲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纸上,母亲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纸上,各1张。)

3、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非婚生育等情况除外);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社会抚养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张;

6、处理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7、5寸全身彩色照片1张;

8、《婴儿入户申请表》3张。(在计生办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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