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领取《计划生育证明》
领取地点:宝宝拟定入户所在地附近的街道办
需要携带的物品:父母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必须)、计划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入户登记信息卡》
4、领取《入户登记卡》,办理新生儿入户
办理地点:父(母)户口所在地附近的派出所
需要携带的物品:按照“所需材料”版块准备完整材料
办理地点
海口市公安局
地址:龙华区金龙路43号
电话:(0898)68530977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地址:南沙路41号
电话:(0898)6677611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