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邢台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户口政策2019-12-04 19:00:24李天扬老师

”(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一村(居)一名大学生工程”等项目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也可将户口保留在原生源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联动,务求扎实有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发挥职能作用,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二)严格监督管理,搞好协调服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不得对城镇新落户人员依法登记户口设置各种额外的限制或附加条件,切实保障进城落户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发挥部门职能,开辟绿色通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配套政策措施的有效跟进,消除农村居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
  (四)严格责任追究。凡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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