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

户口政策2019-09-12 14:17:08王新老师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告知申报人。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办理地点

长治市公安局郊区分局

地址:电大巷38号

电话:(0355)2024622

长治市潞东公安局

地址:天脊大道59号

电话:(0355)6890110

长治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延安中路)

地址:延安中路27号

电话:(0355)5832011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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