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办理地点
南平市水南派出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横排路148号
南平市梅山派出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56号
南平市来舟派出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来舟镇
南平市大横派出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大横镇前街107号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