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

户口政策2019-08-16 22:34:29李天扬老师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办理地点

桂林市公安局

地址:棠梓巷3号

电话:(0773)2822710

桂林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地址:中山北路159号桂林市林业局附近

电话:(0773)2609094

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址:桂林市环城北二路32号对面

电话:(0773)2823832

办理时限及费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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