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依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学校将继续开展2015年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由纪委(监察)部、学工部、教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负责2015年的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为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
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专业分为A类和B类,具体如下:
A类专业:经济管理试验班(文澜学院)
B类专业:哲学、国际政治、社会学、法学(刑事司法方向)、农林经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关系、城市管理、日语、安全工程(限理科生)、环境工程(限理科生)、信息与计算科学(限理科生)。
四、报名办法及条件
(一)考生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报考A类专业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荣获全国中学生数学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荣获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一等奖者;
3、高中阶段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独撰文学作品5篇以上者。
(三)报考B类专业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荣获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中华“圣陶杯”中学生作文大赛、“语文报杯”中学生作文大赛、创新作文大赛、武汉国际中小学生楚才作文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等荣获二等奖及以上者;“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中央电视台英语演讲风采大赛全国决赛高中组获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