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打印面试准考证。缴费成功考生可于2016年5月26日15:00-6月1日21:0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核办法
1.资格审查。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名单。我校将于4月30日前在招生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名单,考生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内进行,具体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为2016年6月11日8:30开始进行面试,根据考生排序和面试进度依次进行。请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地点(候考地点详见准考证)。建议考生于2016年6月10日下午提前查看考场,熟悉考试环境。
面试主要考查学生在某学科领域的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培养潜质,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分若干组进行面试,面试评委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招生专家委员会选聘对应专业的专家5至7人组成。
所有来校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撰写《专业兴趣研究报告》(简称:《报告》)。面试时需向评委提交至少1份《报告》原件和5份《报告》复印件。《报告》撰写要求如下:调研报告题目自拟,内容须与所报专业相关,字数不限,报告需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不得弄虚作假(《报告》相关表格可于2016年4月上旬在我校招生网或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七、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按自主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分学院确定自主招生入围考生名单(总人数在450人以内),同时明确考生可报考的相应专业范围。所有入围名单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并予以公示。
八、录取要求
1.入围考生,达到所在省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上海、江苏考生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10分以内)(750分制),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即予录取。
2.入围考生中对于专长十分突出,创新潜质十分明显,考评组全部评委一致推荐的“特优生”,并撰写“特优生”考评报告(入围名单将与其它类别同时公示,连同推荐的评委名单和考评报告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考文化成绩未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商请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至于本科第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予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