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开始 报名攻略拿好不谢

国家政策2019-07-26 11:16:26王新老师

 ② 初审初检 

女青年持《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

 ③ 体检考评 

征兵开始后,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

 ④ 政治审查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

 ⑤ 预订新兵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年龄、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

预定新兵名单(包括姓名、户籍地、学历、高考原始总分数、综合素质考评分数)同时在省、市、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⑥ 批准入伍 

据了解,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

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三、女兵优先征集对象 

女兵优先征集对象包括: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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