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租房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
(3)工作流程:登陆“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入学信息登记—>申报片区学校——>学校汇总监护人提交的入学信息,到有关部门及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统筹学位——>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确认、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到申报学校(或调剂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区教育局复审,符合条件录取,公布名单——>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4)办法说明:
①以上证件,截至2017年5月31日,时间需满一年。
②所申报片区内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根据申报志愿,按照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时间长短,依次录取。由于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就读。
(二)初中阶段入学工作
1.有高新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1)按照划片范围,严格执行对口交接制度,由各小学与初中学校进行无缝对接,严防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
(2) 农村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因监护人新购房产需要调整片区学校的,由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义务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6日--8日,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
2.有高新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入学
由学生家长持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于7月12日—13日,到户籍地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所需条件同小学入学部分第2款要求。符合条件的,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家长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务工或经商证明,租房证明,学籍证明(含全国统一学籍号)等有关材料,于 7月12日—13日,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有自购房产并已入住的,材料②、③、④项可不提供。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于学位不足而未被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没有空余学位或不服从调剂的,回原籍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