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学校要根据本区域适龄儿童数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学校班级规模。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四)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入学考试;不得将招生入学工作与各类学科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挂钩。各学校所有新生实行电脑系统随机均衡分班,学校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
(五)根据市教育局招生意见规定,今年城区学校(高新区实验小学、临沂第二十八中小学部)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登录“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农村小学仍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
(六)积极探索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外来人员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的时间长短为序,统筹安排学位,确因学位有限,无法安排入学的,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基发〔2015〕4号)中“确因学位限制无法在流入地就学,要求回流出地就学的随迁子女,流出地要妥善安置”的规定,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
(七)各学校要依托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和入学管理工作。
(八)按照政策规定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和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三、具体措施
(一)小学阶段入学工作
1.高新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入学儿童年龄应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②具有高新区常住户口、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购房产且实际居住。
(2)所需材料:高新区户口簿、学区内房产证、监护人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工作流程:登陆“临沂市城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入学信息登记—>申报片区内学校——>学校汇总监护人提交的入学信息,到有关部门及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核实——>法定监护人确认、打印《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适龄儿童信息登记表》到申报学校现场审核确认——>区教育局复审,符合条件录取,公布名单——>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