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推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12、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制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意见》,完善创建工作考评和奖励机制,深入组织开展法治城县、法治县(县、区)、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探索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提高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水平。年内全县要建成24个法治示范村,并确保100%验收达标。
13、开展区域法治建设考核评价试点。完善县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估办法,探索委托第三方评估,提升法治宣传实效。开展区域法治建设考核评价试点,推进区域法治建设的科学化、规划化、指标化。
加强工作平台和队伍建设,拓宽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1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办好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各地依托当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治宣传中心,各级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开设“以案释法”等法治专栏,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推动建立户外、LED屏法治公益广告宣传制度,推动全民普法立体化、全时空、广覆盖,打造独具特色的法治宣传O2O平台。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建好本地区本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培育一批优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15、进一步完善全媒体大普法体系。健全和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促进媒体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在主流电视台推出一档法治专栏,利用“村村响”工程打造广播法治时段。进一步办好主流报刊、网络法治专栏(节目),要加强普法“两微一端”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新媒体普法,提高质量和水平。加强与中央、省级权威媒体的沟通协调,拓宽衡阳县普法的对外宣传平台,组织开展“法治衡阳媒体行”,扩大衡阳普法工作在全省、全国的影响力。
16、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发挥职能作用。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普法联络员制度。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优化成员结构,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切实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培养品牌团队,开展送法下乡主题活动。制定农村法律明白人五年培养规划,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示范教员培训。在全县中小学生中培养一批“法治小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