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廉洁自律是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至关重要。
古人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是讲为政者必须身正行直,办事公道。党员干部必须积极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既用宪法和法律约束自己,也用党章和党的纪律规范自己,以实际行动带动党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特别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党忠诚老实,做到言行一致,执行党的决定,做到令行禁止,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向领导汇报和请示工作,对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办理,反对自由主义,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主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按照制度和规定,严格对照检查自己,遵守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或者为亲友以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的现象,认真做好分管的各项工作,主动地为基层和有关单位做好服务工作,不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吃拿卡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馈赠、礼金和宴请自觉做到不收受下属单位、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
三、接受监督,加强制度建设
要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勇于接受群众的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想一想,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和缺点,及时加以改进和纠正,真正做到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模范地遵守两个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做到执行党的纪律不动摇,遵守党的纪律不走样,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勤奋工作,履行职责,求真务实,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始终把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倾注在本职工作中,把握自己、管住自己,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要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