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我校2024年开展运动训练本科专业招生。
一、学校概况
广西民族大学地处一年四季风景如画的广西首府南宁市,有相思湖、思源湖和武鸣三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600亩。校园环境幽美静谧,建筑风格古朴典雅,人文氛围深厚浓郁,具有鲜明的壮乡民族特色和东南亚异域风情,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广西民族大学创建于1952年3月,前身是中央民族学院(今中央民族大学)广西分院,1953年2月更名为广西省民族学院,1958年6月更名为广西民族学院,2006年2月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学校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广西民族大学办学基础稳步夯实,人才培养体系完整。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1000多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38000多人,少数民族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50%。现建制26个教学学院(含继续教育学院),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民族学)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科研基地;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科学技术史);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6个广西一流学科,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89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3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8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7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
广西民族大学名师荟萃,英才云集。现有教职工总数26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900多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68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00多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40多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茅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才、广西八桂学者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百余人次。
二、招生学院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设置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及运动训练三个本科专业,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四个方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现有教职工78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3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5%;教师中有国际级裁判2人,国家级裁判5人。在校本科生1132人,硕士研究生265人。
近年来,我校运动训练比赛成绩突出,体育竞赛成绩硕果累累。2022年在广西第十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获得20枚金牌、23枚银牌,金牌数位列19个参赛队榜首;2022年在广西第十三届学生运动会上团体总分获得第二名。学校高水平篮球队多次代表广西参加CUBA分区赛,2022年获第二十五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一级联赛广西基层赛男子组亚军,女子组季军。学校高水平足球队在广西第十三届全区学生运动会足球比赛分别获得男子超级组、女子超级组、男子体育专业组三项冠军,代表广西参加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校园组比赛获得第8名,实现了广西校园组足球的历史突破。学校毽球队代表广西在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毽球项目获得7项冠军。
三、招生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培养层次为本科,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四年,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品学兼优、专业扎实的办学宗旨,培养具备扎实的竞技运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较高的运动技能,以及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自学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能够胜任专项运动训练与竞赛的指导工作,能够从事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科研、体育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四、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及报考要求
(一)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2024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
(三)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四)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为150人,面向全国招生,正式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各招生项目及报考要求如下:
2.考试地点请考生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查询,并按照准考证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如有变化,以国家体育总局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新公布的为准。
七、录取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我校对持有相应项目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相应项目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二)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专业成绩录取控制线。
(三)在达到我校各招生项目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我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各项目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对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我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如一志愿招生计划未完成,则录取第二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二志愿录取中,可视生源情况将生源不足的项目剩余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项目中进行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各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为准。
(五)篮球、排球项目按男女分别进行招生。足球(十一人制)项目分非守门员(男)、非守门员(女)、守门员(男)、守门员(女)分别进行招生。田径项目按照田赛和径赛分别进行招生。
(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新生入校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入学后复查发现身体条件等复查项目存在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机制
(一)学校按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录取。
(二)我校成立监督检查组,全程监督运动训练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一)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收费标准:预收学费5050元/学年,按所修学分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广西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广西民族大学学位证书。
(四)考生须密切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教联盟APP”、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组考院校及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十、本简章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30006
咨询电话:0771-3260410(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0771-3267006(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1-3260100(纪委办公室)
咨询邮箱:gxmdzsb@gxmzu.edu.cn
监督邮箱:gxunjw@gxmz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xmzu.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gxmzu.edu.cn
附件:运动员在训、现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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