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我市中职阶段连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毕业生(含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我市3年及以上户籍的中职毕业生或符合上述第(三)条的我市中职毕业生。同时,考生的报考类别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须持有与报考类别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或岗位工作证明(艺术类、其他类除外)。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仅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具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毕业生报考。
★中职直升类
报考中职直升类的人员须在中职阶段被录取为“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五年制”、“三·四分段制”类别,且具有我市3年完整中职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单考单招类
报考体育单招、残疾单招的人员应具有我市户籍或学籍。消防单招仅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开展,其报考资格由消防部门进行认定。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点
我市2020年普通高考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于2019年11月9日至18日集中进行。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招考机构设置的报名点进行报名,其他考生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县设置的报名点进行报名。错过集中报名时间的市外回渝考生,原则上于2020年2月13日至18日或4月20日至21日两个时段进行补报名。
四、照顾及专项资格申报类型及条件
★军人优抚: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战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照执行。
★公安优抚: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公安英模(一级、二级)子女,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公安民警子女,残疾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