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2019-07-11 12:32:20李一老师

第二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院根据办学条件及社会需求,制定 2019 年春季考试招

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分专业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9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介绍请登录学院网址(http://www.tjlivtc.edu.cn)了解。

第六条 收费标准:1、学费:普通类专业 5000 元/生·年,特殊

类专业 5500 元/生·年,艺术类专业 8000 元/生·年;2、住宿费:8

人间 800 元/生·年,6 人间 1000 元/生·年。如遇调整,以天津市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七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 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招办,申请报考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 报名及确认

第八条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至11 月 21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履行网上报名手续(已经履行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获得已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未履行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 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 月 21 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90 元(含报名费 30 元、考务费 60 元)。现场确认期间,各报名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

第九条 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于2018 年 11 月 22 日至 11 月 23 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上一页首页3/5尾页下一页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