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5.普通文理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同分考生,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者。
05.培养目标
1.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2.具有从事教育专业教学和其它一两门中小学学科教学工作的能力;3.熟悉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教育科学的理论前沿、教育改革的实际状况和发展趋势;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06.就业方向
教育学专业培养掌握教育原理、课程与教学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熟悉中外教育政策和教育发展历史、了解当前教育改革动态和发展趋势的教育学专门人才。学生主要学习教育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教师工作的基本技能。毕业主要面向于报考研究生或到科研院所、公司、企事业单位、社区及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教育培训、教育咨询及教育管理等工作。
07.教育学专业小知识
19世纪以来,欧美各国先后设置管理全国教育的教育行政机构,1817年普鲁士设置教育部,1828年法国设教育部,1871年日本设立文部省,1899年美国成立教育部,德国直到1979年才设立联邦教育部。然而教育管理专业的开设是20世纪的事情,本世纪初法国首先出现培养教育管理人才的现象,这是由于当时法国认为:国家有权把整个教育事业作为制度加以组织管理,并负责建立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任用教育人员,建立教育的诸种设施,以及用法律规范、国家控制或干预教育活动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