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它录取要求以我校公布的《厦门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为准。
5.申请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的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九、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zs.xmu.edu.cn;E-mail:zs@xmu.edu.cn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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