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2019-05-19 11:29:03王华老师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养犬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应届毕业生忙着找工作 殊不知档案变“死档”
长沙最新养犬管理条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