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7月11日开始
今日上午,3万余名初二考生和须补考的九年级学生将参加地理和生物的合场分科合卷考试,成绩将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至此,2016年兰州中考全部结束。
6月24日起网上阅卷
兰州中考阅卷工作从6月24日开始,27日结束。今年仍采用网上阅卷技术,阅卷教师将由兰州市教育局抽调和组织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中考,并有较高学科业务水平、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的教师参加中考阅卷工作,参加这次网上阅卷的教师共计500余人。6月28日~7月3日,整理阅卷数据、核查成绩、划定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中考成绩将于7月4日向社会公布。考生和家长可以直接从报考学校和毕业学校查询,也可登录兰州三维服务网及拨打电信16887821、移动12580931、联通1161144查询。
7月11日开始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于7月11日开始。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将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最低控制线。兰州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控制线: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和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四中)最低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将科目Ⅱ的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作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在符合前置条件的基础上,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需达到2A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需达到2B2C(含)以上。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需达到2B2C(含)以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需达到3C1D(含)以上。报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级需达到3C1D(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