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须在2016年7月5日前(高考志愿填报完成后),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生信息反馈表》,及时填写并反馈相关信息。
七、监督机制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2.凡发现违规违纪的部门、机构、学校、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331534
传真:010-8238124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丁11号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招生网址:http://jwc.cumtb.edu.cn/zhaoban.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