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自主招生2019-05-20 12:01:51李天扬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2015年我校将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改革,实施自主选拔“卓越计划”、“珠峰计划”、“知行计划”和“航空百年中国心计划”,旨在选拔具有浓厚的专业兴趣和卓越的学科特长、突出的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拔尖人才,探索多元化的人才招录新模式。

一、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优惠政策

Ⅰ.卓越计划

1.招生对象

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对航空航天信息等科学与技术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卓越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兼具坚定的信念、超群的思考力、高效的学习能力、果敢的行动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服务国家战略,探究国际学术前沿,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高中理科毕业生。

2.招生专业

工科类(包括我校有招生计划的工科专业,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专业)

3.招生计划:70人(每个专业最多不超过10人)

4.报名条件

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要求,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一等奖者;

(3)有航空模型制作或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或世界级比赛名次者;

(4)考生具有卓越的学科特长或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等卓越的创新潜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5.优惠政策

入选我校自主选拔“卓越计划”资格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20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考生在学科特长、创新潜质或航模特长方面表现特别优异者,具体降分幅度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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