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积极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高素质、创新型、国际化、复合型精英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中的报名审核、材料审核、测试录取以及资格认定等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二、报名条件
自主招生的学生为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对我校某一专业有浓厚兴趣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学生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数学、物理竞赛获得国家三等奖及以上者;
2、在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大赛中获一、二等奖者;
3、在外语或财经领域有突出表现,具有特殊培养潜质,并能提供证明材料者。
三、招生计划
招生规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
四、招生专业及降分标准
1、招生专业
我校部分特色专业和实验班:(具体见表1)。
表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专业
学院 | 专业名称 | 备注 |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国际商学院 | 工商管理 | 实验班 |
外语学院 | 日语 | 面向高中日语高起点学生 |
德语 | 面向高中德语高起点学生 | |
法学院 | 法学 | |
国际关系学院 | 国际政治 | |
中文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