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综合测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报名系统网站公告或短信另行通知。
八、监督制约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小组领导学校本科自主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录取原则、拟入选自主资格名单、优惠分值等均由招生工作小组集体决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严格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的不良行为。
2.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确定。
3.考生初审结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4.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主生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九、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纪检部门)
电子信箱:zsc@zju.edu.cn
招生网址:http://zdzsc.zju.edu.cn
浙江大学主页:http://www.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