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于2016年4月底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查询初审结果和考核通知,并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完成考试确认。
2、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10日-11日到我校参加考核。
考核前查验考生主要成果性材料原件,对以创新性成果、论文等材料作为主要成果报名的考生,将围绕该成果进行深度考核。考核重点是对照各专业报名要求从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评价,此部分记为“考核评价”。
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考核包括上机测试(占10%),写作能力笔试(占35%)、快速学习能力笔试(占20%)和面试(占35%)。
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软件工程、建筑类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专业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土木类(土木与环境)、机械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物理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25%)、专业能力笔试(占25%)和面试(占50%)。
3、认定
综合成绩=“成长经历初审评价”成绩×25%+“考核评价”成绩×75%。根据综合成绩,同时考虑各专业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认定专业及优惠分值。认定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原则上认定人数为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2倍至2倍。
考生可于6月22日以后到“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考核成绩和认定结果。如2016年进行专业目录调整,考生最终认定专业将相应进行调整。
4、优惠
对取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标准包括一定优惠分值和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两类。
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模拟投档线可以达到的最大差值。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