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信息公开:5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六、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
2.加强信息公开,入选考生名单实行高校、省市、教育部三级信息公开,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各省级招生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
3.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
七、其他
1.考生本人及推荐单位和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认真负责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各项工作时间和具体安排可能因工作需要做出调整,请密切关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通知。
3.我校志行计划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本简章由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303943
传真:010-82303135
招办网站:zsb.blcu.edu.cn
阳光高考:gaokao.chsi.com.cn
E-mail:zhaoban@blcu.edu.cn
北语本科招生官方咨询QQ群:431548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