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并积极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演练预案。韶关、清远两市认真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开展了开学安全检查、夏季消防检查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了“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有效整治了校园消防安全隐患。
4.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工作
全省各地重视学生防溺水教育,由教育部门牵头,水务、应急、住建、三防、海事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市、县(区)政府、镇府(街道)、居(委)会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提前预警并明确分工,形成了学生溺水问题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如广州、东莞两市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了《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及《关于印发防范学生溺水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措施分解表的通知》,细化了教育、公安、水务等11个与溺水有关的职能部门工作分工,并明确市有关职能部门属事职责及镇街、村(社区)属地责任,建立了“条块结合”的工作责任体系,集中整治水源安全隐患,完善水源地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强化重点区域安全巡查,遏制溺水事故发生。同时,督促学校大力强化学生防范溺水专题教育,制作了“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事故”专题动漫,不断加强普及防范溺水知识,减少学生私自玩水等危险行为。派发专题宣传资料、播放公益广告、形成社会合力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珠海、中山、佛山三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落实了学生防溺水责任制度、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和排查治理溺水安全隐患等措施。珠海市通过电视台、城市主干道LED显示屏、社区及街道办安装防溺水宣传板、公交车车身和站场等发布防溺水公益广告。中山市下发了《关于全市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佛山市出台了《佛山市学生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韶关市在清明、端午等重大节假日前,利用“韶关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暑假前通过校讯通、印发告家长书、家长会等方式重点宣传假期安全事项,努力营造家校共管、社会关注的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氛围。
5.加强校车及交通安全管理
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明确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校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建立了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如深圳市出台《深圳市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完善许可制度,明确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职责,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协调机制。深圳市教育局联合财政部门实施校车更新财政补贴方案,拨付更新补贴资金2768万元。目前全市在用校车共2319辆,全部符合专用校车标准,100%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云浮市教育系统层层签订《云浮市教育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和《2017年云浮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等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职责,各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正常教学计划,在课堂教学中专门开设交通安全教育内容,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橱窗,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韶关市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行了全面摸排;对在册校车均建立了独立的校车管理档案,确保“一车一档”。清远市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年度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每年评选1名安全文明校车驾驶员,在校车驾驶员中形成一种良好的文明驾驶氛围;组织全市有校车服务的中小学(幼儿园)分管校长(园长)、校车公司负责人、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校车安全管理学习,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东莞市实施校车财政补贴政策,总计投入财政资金1.2亿(目前每年补贴资金390余万元),加快专用校车换购速度,强化校车实时监控,减轻校车运营负担,努力根治校车违法违规现象。5722辆校车免除3年的车辆路桥统缴年费;为6184辆校车免费安装了校车行驶记录仪,建成了市级校车监控平台,实现了对全市校车的实时监控。广州市建立了校车运行状态监管平台和
“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平台”,规范校车使用许可,该市共3967辆校车获得许可,为1283辆校车办理标牌信息变更,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6.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行动
全省各地市、县(区)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印发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严格日常安全管理,强化学校周边综合治理,全面开展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行动。如珠海市制定并落实了《珠海市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善了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部署了具体工作措施,建立了欺凌事件的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辖区学校广泛开展校园欺凌专题教育和宣传,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及隐患排查,每学期不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隐患排查。广州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公检法等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检察等相关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韶关市严格落实法治教育工作校长主抓机制,将校(园)长是否亲自主管德育,抓德育工作情况如何作为校(园)长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条件;全面深入排查校园欺凌,将排查出的问题登记造册,采取针对性措施逐一整治;对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学校,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清远市教育局联合市检察院,全面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充分利用主题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