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于2016年6月11日参加我校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面试为辩论式小组面试,重点考察知识结构、探究精神、科学思维、创新思考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科学与工程问题的能力。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经我校专家组评审通过并推荐,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5、2016年6月22日前,我校分“笔试+面试”、“仅面试”两个序列根据相关测试成绩认定自主招生资格生,其中测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6、我校公示资格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及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取办法
1、资格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高考志愿,使自主招生资格生效。
2、资格生高考录取
1)我校根据资格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和入选专业决定录取与否。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专业录取原则: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由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次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我校模拟投档线,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未达模拟投档线的,须在入选专业范围内服从调剂。
3)江苏省资格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BB。
3、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章程(2016年)》执行。
五、重要日程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2日—31日
2、接收材料:2016年3月12日—31日
3、初审结果公示:2016年4月30日
4、网上缴费:2016年5月1日—10日
5、测试时间:2016年6月11日
六、联系方式